发改委等11个部门发文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
2010年5月底,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》,工程机械赫然出现在汽车零部件、机床等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行列。6月11日在京举办的再制造技术与经验现场交流会上,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,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再制造重点项目等多种措施,壮大再制造产业规模。再制造是指对废旧汽车零部件、工程机械、机床等进行专业化修复的批量化生产过程。
根据《意见》,在深化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方面,将以推进汽车发动机、变速箱、发电机等零部件再制造为重点,加大资金投入,消除制度瓶颈,完善回收体系,规范流通市场,做大做强。在此基础上,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传动轴、压缩机、机油泵和水泵等部件。
11个部门在文件中提出,我国将把提高再制造技术水平、扩大再制造应用领域、培育再制造示范企业、规范旧件回收体系、开拓国内外市场作为主要任务,通过制造产业发展规划、尽快修订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》,适当取消对报废汽车“五大总成”强制回炉的限制、完善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、建立再制造监督管理制度、培养专业人才、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,促进这一产业加快发展。
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,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,表现在再制造作为新的理念还没有被消费者及社会广泛认同;再制造旧件来源及再制造产品销售渠道不够畅通;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等相关法规亟待修订,有关管理制度急需健全,技术标准还不完善;缺乏政策激励,国家对再制造还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,财政支持也不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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