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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机电器设备的要求
发布日期:2011-09-07

起重机电器设备的要求

1、电器设备安装应牢固,在工作过程中,不应发生相对于主机的水平移动和垂直跳动,垂直安装的控制柜、屏,其垂直度小于千分之12,安装部位震动条件为:5~13HZ时,位移是1.5mm;13~50HZ时,震动加速度为10m/S2。

2、安装在电器室内的电器设备,其防护等级可以为IP00,但应当有适当的防护措施。

3、4箱及以下的电阻器可以直接叠装,5箱及箱叠装时,应考虑加固措施并要求各箱之间的距离大于80mm,间距过小时应降低容量使用或采取其他措施。

4、安装在其中各部位的电气设备,应能方便和安全维修。走台上和电气室内的电气设备前一般应留有600mm以上的通道,特殊情况下允许适当缩小,但不应小于500mm。

5、室内使用的起重机,安装在桥架上的电器设备应无裸露的带电部分,防护等级为IP10。室外使用的起重机,其电器设备如安装在无遮蔽防护的场所时,其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3,在有遮蔽防护的场所,其外壳防护等级可以适当降低。

6、起重机大、小车馈电装置的裸露带电部分和金属结构之间的最小距离应大于30mm,起重机运行时可能产生相对晃动时,其间距应大于晃动量加30mm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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